纳粹德国通过优生学政策对遗传病患者的命运产生了深远影响。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立法干预:纳粹德国在1933年颁布了《预防后代遗传病法》(Prevention of Offspring with Hereditary Diseases Act),这是他们最早的优生措施之一。该法律允许对被归为“遗传病”患者的生育能力进行干预[1]。
强制绝育:纳粹政策将消灭目标瞄准德国境内“不配活下去”的人,包括被监禁者、异见者、退化病者,因遗传而导致的身体或智力有缺陷者。被诊断为“弱智”的人是强制绝育的对象[2]。
绝育法:1933年7月14日,纳粹党推出了《绝育法》。从那时起,数十万所谓“遗传有病”的人被强制绝育[3]。
有组织杀害:1939年,纳粹党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杀害残疾人,这是优生学政策的一部分[3]。
种族灭绝:纳粹政府开始委婉地将受害者描述成“没有生存价值的生命”。这个离奇短语传递出的意思是纳粹优生学逻辑在逐步升级:对遗传病患者的灭绝[9]。
遗传健康法庭:这种优生政策催生了200多个“遗传健康法庭”,这些法庭负责决定哪些人应该被绝育[7]。
纳粹德国的优生学政策导致了对遗传病患者的系统性迫害和灭绝,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篇章之一。这些政策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基本人权,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深远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