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的社团性质与当时的行会在多个方面有相似之处:
基于共同利益的团体:行会是由艺匠(手工业者)或商人基于共同利益所成立的团体,而中世纪大学则是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团体,他们为了共同的教育和学术目的而联合起来12。
组织结构:行会和中世纪大学都有类似的组织结构,它们都是由成员自发组织,具有自己的规则和管理体系3。
获得官方认可:中世纪大学和行会都需要获得王权或教会的认可和特许权,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4。
享有特权:类似于行会,大学成员也享有某些特权,例如免除赋税和服兵役的义务5。
自治权:中世纪大学和行会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包括管理内部事务和对外代表其成员的利益6。
保护成员权益:两者都旨在保护其成员的权益,提供某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7。
职业自治共同体:中世纪大学可以看作是学术界的行会,它们都是职业自治共同体,具有相似的基本特征、结构与功能8。
综上所述,中世纪大学的社团性质与当时的行会在组织目的、结构、官方认可、特权、自治权和保护成员权益等方面展现出显著的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