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乐队(英语:The Smiths)是一支1982年在曼彻斯特成立的英国摇滚乐队,由主唱莫里西、吉他手约翰尼·马尔、贝斯手安迪·鲁尔克(英语:Andy Rourke)和鼓手迈克·乔 ...
廿一世纪古典音乐是自2000年以来,在当代古典音乐的 ... 作曲家通常是从一个流派开始他们的音乐生涯,后来慢 ... 亨德尔、维瓦尔第、拉莫和其他巴洛克作曲家的 ...
... 一年状元沃尔,他来到了一个百废待兴的地方,在这里他拥有绝对发言权,这使他迅速的成长为一名领袖;瓦莱乔是幸运的,这个男人一生中最爱干两件事情,一是假摔,二是刷板。
亨达·平妮·史密斯的歌曲生涯开始于1982年。这是因为史密斯乐队(The Smiths)是在1982年成立的,而亨达·平妮·史密斯是乐队的主唱。来源:维基百科
甄后的灵蛇髻为何会成为魏宫中的时尚潮流?
为什么《寄生虫》在奥斯卡获得最佳影片奖被视为对主流文化的认可?
重商主义在16世纪到18世纪之间盛行,它如何通过保护主义政策来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
圣德太子在日本佛教文化发展中扮演了什么重要角色?
静电油漆系统的工作原理是什么,它在工业中的应用有哪些?
为什么有人认为《第七封印》是一部存在主义电影,这种观点基于哪些方面?
阿兹特克人如何通过教育体系培养下一代?
什么是阋神星,为什么它和冥王星相比有不同的属性?
《007》系列电影中的标志性开场镜头是什么?
法隆寺的再建与非再建争论的核心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