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对契约劳工制度的衰退产生了显著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增强:
- 在美国,从19世纪末开始,普通法上形成的任意雇佣原则授予雇主任意解雇员工的权力而不要求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甚为不利1。但随着法律的发展,对雇主不当解雇行为的规制越来越严格,许多州的法院确认了员工可以基于违反公共政策等原因提起诉讼2。
- 在英国,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见于判例法及成文法,违反判例法的终止劳动合同被称为“非法解雇”3。英国也引入了“遣散费”(redundancy pay)等补偿机制,增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4。
-
劳动法的全球化和国际劳工标准的推广:
- 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公约称之为“离职补贴”(severance allowance),英国称之为“遣散费”(redundancy pay),这些国际标准影响了英国和美国的劳动法,促使两国增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5。
-
法律对契约自由的限制:
- 随着法律的发展,绝对任意雇佣原则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被逐渐限制,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多的法律保护6。
-
经济补偿和遣散费的引入:
- 劳动法上的经济补偿,即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成为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契约劳工的不稳定性7。
-
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化:
- 英国的劳动关系传统是政府不予介入的“劳动自愿主义”,但随着法律的发展,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逐渐形成了法律制度,增强了劳动者的议价能力8。
综上所述,英国和美国的法律通过增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推广国际劳工标准、限制契约自由、引入经济补偿机制以及法律制度化劳动关系等措施,对契约劳工制度的衰退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