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廉政公署(廉署)无法追究米健的违法行为的原因,根据搜索结果,可以总结如下:
部分内容无法证实或不构成违法:米健被举报的“十一宗罪”,大部分内容不是无法证实,就是不构成违法。来源
免除公开开考的方式:廉署发现米健确实曾以免除公开开考的方式,透过个人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但这不一定构成违法行为。来源
举报信提到的多个事项:包括米健对待他人的态度、平时惯用“教授”的称呼、分拆外判课题规避招标、巧立名目外出考察、重复制作部门招牌、在局内摆放乒乓球台等,这些行为可能不构成违法或无法证实。来源
综上所述,澳门廉署无法追究米健的违法行为可能是因为部分指控无法证实或不构成违法,以及一些行为虽然存在但未必违法。这些因素导致廉署无法对米健进行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