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每个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职责:
- 吏部:负责官员的选拔、考核和升迁。
- 户部:管理户籍、土地、财政税收和国家财政收支。
- 礼部:负责礼仪、祭祀、教育、科举考试和外交事务。
- 兵部:负责军事行政、武官选拔、兵籍管理。
- 刑部:负责司法审判、复核死刑案件。
-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水利、交通和手工业。
这些部门的设置和职能体现了清朝对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视,并且与现代的政府部门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例如,吏部类似于现代的人事部门,户部类似于财政部门,礼部则涉及教育和外交部门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