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骚王朝的阿道夫能够成为卢森堡大公的原因,根据搜索结果,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历史事件和协议:
拿骚家族继承协议:根据1783年的《拿骚家族协议》(Nassau Family Pact),卢森堡大公国的头衔被承认是拿骚家族的继承财产。这项协议规定了拿骚家族成员对卢森堡大公国的继承权[1]。
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后,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根据拿骚家族两个分支在1783年的一项协议,拿骚公爵阿道夫公爵成为卢森堡大公[5]。
卢森堡的独立:1890年,卢森堡正式脱离荷兰,成为独立的国家。首任大公是拿骚公爵阿道夫,从此,拿骚公爵及其后人世世代代统治卢森堡[4]。
伦敦协议:1867年伦敦就卢森堡大公国的地位签署了一项协议,确认了卢森堡大公国的独立地位,并规定了拿骚家族对卢森堡大公国的统治权[7]。
因此,阿道夫成为卢森堡大公是基于家族继承权、荷兰国王无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以及国际协议的确认。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阿道夫能够合法地成为卢森堡大公,并开启了拿骚王朝对卢森堡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