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府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被废除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各省独立与行政区划调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相继宣布独立,并开始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例如,江苏巡抚程德全在苏州宣布江苏独立后不久,苏州府即被废除。次年1月,江苏临时议会议决,江苏都督府通令废除府一级行政单位[1]。
民国时期的行政改革:民国成立后,为了适应新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改革。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了府、州制度,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全省计设4道、61县[2]。
地方行政实践: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于废除府作为行政区划单位的实践也有所不同。例如,宜春地区在民国三年(1914年)划全省为4道,废除了府的建制[3]。
全国范围的行政调整:随着民国政府对全国行政区划的进一步调整,府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被废除。这一过程标志着从封建王朝的行政区划向现代行政区划制度的转变。
综上所述,辛亥革命后,府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被废除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涉及各省独立、行政改革以及全国范围内的行政调整等多个方面。这一变革促进了中国从封建制度向现代国家制度的转变。
[1] 府(行政区划)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 府、州、军为同级行政机构,故称“八闽”。明朝洪武元年 - 福建省统计局 [3] 历史渊源| 中国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