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57年,唐朝决定迁都洛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政治权力巩固:唐高宗李治在显庆二年(657年)重设洛阳为“东都”,正式赋予洛阳以国家政治副中心的陪都地位。武则天代唐自立后,洛阳的政治地位又一次被提升,她将其易名为“神都”。1
地理位置控制东方:洛阳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控制东方的战略要地,对于唐朝来说,迁都洛阳有助于加强对东方地区的控制。2
经济上的粮食供应:唐朝前期的漕运体系尚不健全,转运江南地区的粮食到长安远比到洛阳困难得多。因此,帝王便带领后妃及官员等去东都就食。就食期间,相应的政治中心也由长安转移到洛阳。3
这一决定对当时的政治格局产生了以下影响:
政治中心的转移:迁都洛阳使得政治中心从长安转移到了洛阳,这不仅加强了对东方的控制,也使得洛阳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4
陪都地位的确立:洛阳被赋予了国家政治副中心的陪都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长安的政治压力,同时也加强了洛阳的政治重要性。5
对后世的影响:尽管洛阳一度成为唐朝都城,但此后唐朝不再以此为都的主要原因可能与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因素有关。6
综上所述,657年唐朝迁都洛阳是一个多方面考量的结果,对当时的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